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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积金贷款上限上调
发布时间:2014-05-12
沈阳已经上调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30万提升至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50万提升至55万;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之前,一直是2012年2月调整的数额。即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夫妻双方贷款限额是50万元。根据以前的政策,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目前这一时限已经调整为半年以上。每次偿还本金由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调整为10%。提前全部偿还贷款的,由原来的正常还贷一年以上调整为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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