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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
发布时间:2013-12-09

沈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人均筹资标准增至350元左右。

  日前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2013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常住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左右。

  今年,沈阳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继续保持在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今年将分别达到75%左右。同时沈阳将降低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对于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救助比例保持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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