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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
发布时间:2013-11-02
  
劳务派遣,亦称劳务派遣、人才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风行日本和欧美。劳务派遣是指在《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基于市场经济条件,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人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务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新型用人机制。其特征是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得到发展。并顺应着这种国际化的趋势成为今后劳动力市场不断成熟完善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用人模式,概括地说,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所需人员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的薪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拨付,派遣机构负责支付和缴纳。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协作关系,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被派遣人员是使用与被使用关系。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二、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三、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四、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五、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六、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七、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八、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九、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十、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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